根據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部署,昨天上午,由市交通秩序整治辦召集,市工信局、市市場監管局、市城管局、市交通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公安交警支隊,金平區、龍湖區、濠江區整治辦,金平區市場監管局、金平公安交警大隊等多部門聯合組成的督查組,對中心城區若干電動車銷售點進行突擊檢查,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部分不合格在售電動車進行現場查封。



行動中,督查組隨機抽查了綠源電動車、金鳳車行等電動車銷售點,相關職能部門重點檢查在售電動車3C認證、質量合格證、生產許可證等證件,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現行規定的在售電動車,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其進行現場查封,并對相關責任人實行批評教育。

根據國家標準,電動車整車重量不得超過55公斤,最高時速不能超過25公里,并需配有腳踏板,同時具備國家的3C認證,市民才可購買